各区教育局、各市属大中专院校:
为深入开展“讲文明 树新风”和“四倡五治”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,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文化建设,大力引导大中专学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及生活秩序,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舒适、安宁、优美的成长环境,积极构建和谐寝室、和谐校园,经研究,决定近期在全市大中专院校深入开展“文明寝室”创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安排
10月中旬—11月中旬为集中行动月,创评月活动结束后转为常规工作。具体为:
1、10月中旬---11月上旬各校自评。按照全市创建“文明寝室”的总体要求,结合各校实际,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,开展普遍性的创建活动。按照班级、院系、学校层层筛选,评选产生各级“文明寝室”。
2、11月中旬集中申报,以学校为单位组织。
3、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评选、总结、表彰。
二、创评标准
1、寝室纪律(20分)
(1)遵纪守法,共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宿舍(公寓)管理规定,服从管理。
(2)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按时就寝和起床,熄灯后无人喧哗、洗漱。
(3)在寝室内应自觉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,不能在寝室内进行酗酒、拍球、踢球等活动,更不能在寝室内进行打牌、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。
(4)寝室成员不得在外住宿,也不得留他人住宿,不得将床位出租。
2、寝室文化(20分)
(1)同学关系融洽,团结协作,共同进步。
(2)寝室长配备到位,认真负责,全面履行岗位职责。
(3)寝室门牌完好,有寝室文明公约和轮流值日安排。
(4)寝室内张贴有健康、积极、向上的字画或宣传品。
(5)寝室成员言行文明,寝室言谈积极健康向上。
3、寝室内务(20分)
(1)被子折叠成方块,统一摆放在寝室的一个方向,枕头、床单平整,床上无其他杂物。
(2)床下无杂物,鞋子分类摆放整齐。
(3)室内外墙上无乱悬挂杂物现象。
(4)保持桌面整洁,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有序。
(5)换洗衣物及时清洗,晾晒规范整齐。
4、寝室卫生(20分)
(1)地面、墙面、门窗、阳台、卫生间均无垃圾和灰尘。
(2)寝室要时刻坚持卫生标准,保持寝室内的整洁、卫生。
(3)实行轮值制度和集体大扫除制度。值日同学要认真负责,保证清理到位,不留卫生死角。寝室成员应该尊重值日同学的劳动成果。寝室要定期进行消毒。
(4)勤打开水,注意饮食卫生,勤洗澡、勤更换衣物。
(5)不往寝室外抛、扔垃圾。
5、寝室安全(20分)
(1)安全责任意识强,寝室内无失窃、安全事故发生。
(2)注意安全用电,防火防盗,没有私拉乱接和偷电现象。
(3)公共财物保持完好,没有人为损坏。
(4)及时锁好门窗,妥善保管贵重物品。
三、几点要求
1、提高认识、高度重视。各大中专院校要成立工作专班,确定负责的校领导,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工作考核,全校发动、广泛参与,学工处(部)、团委积极主动抓好落实 ,及时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(原则上大专院校限报5个,中专学校限报3个)。
2、创新工作、突出特色。各校可结合各自实际,在普遍创评的基础上,开展评选十佳文明寝室、文明寝室设计大赛、文明礼仪竞赛、公共礼仪展示、文明礼仪宣讲等形式,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宣传,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。
3、保障有力、务求实效。各校要进一步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、人力保障,让学生在创建中受教育,在创建中成长,在创建中得到实惠。
市文明办、市教育局、团市委等部门将对各校创评活动进行抽查和评比,对审核合格的授予“市级文明寝室”称号,并对工作扎实、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。
联系人:刘敏杰;联系电话:85499912
附件:武汉市大中专院校“文明寝室”评选申报表
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
武汉市教育局
2009年10月16日
附件
武汉市大中专院校“文明寝室”评选申报表
申报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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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“文明寝室” 评选工作负责人 |
姓名 |
性别 |
职务 |
联系方式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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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评寝室情况 |
寝室类别 |
寝室人数 |
寝室成员所在院系班级 |
寝室具体位置 |
寝室电话 | |
男生寝室 □ 女生寝室 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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寝室长 |
姓名 |
所在院系 |
联系电话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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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评寝室简介(要求针对评选标准,突出寝室特色,可附照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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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校学工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|
院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| |||||
团市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|
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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